勞動部「職場霸凌」害公務員輕生 監察院:依監察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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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發生一名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輕生,其原因疑似是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消息一出引發各界嘩然和高度重視。對此,監察院回應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勞動部發生職場霸凌案監察院要出手調查了。(資料照/中天新聞網)

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初發生公務員輕生悲劇,遭質疑是由於分署長職場霸凌。根據勞動部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發現吳姓公務員曾經上午5點多就上班、晚上9點下班,工時長達16小時,且沒有申請加班。

調查小組認為,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資訊室在人力配置上明顯有問題,加上吳姓公務員負責的「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多次遭到退件,影響身心健康。

勞動部長何佩珊在昨(19)日記者會上首先起立90度鞠躬,向吳姓同仁及其家屬致上最深的敬意與歉意,並且報告調查結論:「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雖然不是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是她必須為此負機關首長的行政責任,即日起調離署長一職,離開原機關,降調為非主管職。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導致一級主管心生畏懼,不敢反映問題,下情無法上達,這部分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議處。」

勞動部長何佩珊今日赴立院委員會針對此案進行報告和接受備質詢。(圖/黃詩崴攝)

分署長謝宜容被指稱長期獲得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拔擢,而許銘春又是監察院長陳菊子弟兵,該件憾事發生後,就有職員指控謝宜容在分署內把自己「當皇帝」,許銘春則是對於勞動部調查懲處結果表達歉意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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