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賭場大亨涉洗錢等多罪 「洗米華」被判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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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香港01

澳門商人、太陽城集團(1383)創辦人周焯華(綽號「洗米華」),2021年11月於澳門被捕,被控涉嫌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及非法賭博等共289項罪名,令澳門政府少收82.6億元博彩稅,澳門法院18日宣判。案件早上9時半開庭,周焯華被當局以囚車,由路環監獄柙送至初級法院刑事大樓,法官其後宣判,周焯華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103項在許可地方可法進行賭博、54項相當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成,而加重清洗黑錢罪則不成立,即合共162項罪名成立。法官宣判,各項罪名合共判監18年。

澳門賭場大亨「洗米華」周焯華涉洗錢等多罪被判刑18年。(圖/香港01)

案件追溯至2021年,大陸浙江溫州檢察院當年11月26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周焯華,澳門司警翌日拘捕洗米華及同案共11人。澳門檢察院當時指,警方早於之前一年多,初步掌握周姓嫌犯等人涉嫌不法經營賭博的證據,並對該團伙立案偵查,顯示該團伙涉嫌以澳門為基地,在菲律賓架設一個非法網絡直播投注平台,透過「直播場景」,吸引內地居民為主要客源,進行巨額網上非法賭博,並利用澳門的公司帳戶,透過地下錢莊,轉移不法所得。

洗米華等人經超過14小時偵訊後,澳門檢察院指,考慮犯罪的嚴重性質,尤其考慮該等犯罪對澳門博彩業的合法經營和對澳門金融秩序的穩定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相關嫌犯逃脫,包括洗米華之內的5名嫌犯需羈押。

案件原定排期於去年9月2日開審,惟涉案21名被告中,有11人缺席聆訊,法院宣布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續審。周焯華兒子周柏豪當日現身,他庭後透露,曾到監獄探望父親,對方狀況不俗。

▼周焯華289項控罪▼

.1項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罪(罪成):判囚12年

.22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103項罪成):判囚1年6個月

.54項相當詐騙罪(罪成):判囚5年

.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罪成):判囚3年

.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罪成):判囚1年6個月

.1項加重清洗黑錢罪(罪脫)

總刑期: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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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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