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5月26日公布最新一批邊境檢驗不合格進口食品,共涉及8項來自大陸、印度、越南、法國及保加利亞的產品,問題涵蓋農藥殘留超標、重金屬鎘含量過高及容器溶出試驗不符規定,所有不合格商品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在農藥殘留方面,印度出口的「小茴香子」檢出殘留農藥佈飛松0.48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佈飛松於其他類別的法規容許值為0.05 ppm,超標近10倍,共6,000公斤不合格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大陸出口的「紅棗乾」則檢出殘留農藥陶斯松0.04 ppm,依規定梨果類陶斯松不得檢出,應低於定量極限0.03 ppm,共9,980公斤商品遭攔截處置。
越南出口的「鮮榴槤」同樣驗出農藥問題,檢出殘留農藥滅達樂0.02 ppm,依《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滅達樂於榴槤不得檢出,應低於定量極限0.01 ppm,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共4,716公斤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在重金屬污染方面,法國出口的「新鮮黑松露」檢出鎘含量5 mg/kg,保加利亞出口的兩批「新鮮黑松露」則分別檢出鎘4 mg/kg及3 mg/kg,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鎘於菇蕈類的限量為2 mg/kg,三批產品均超出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法國該批不合格商品共4公斤,保加利亞兩批各為0.15公斤,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在容器具溶出試驗方面,大陸出口的「紙罐」以20%乙醇(60℃,30分鐘)進行溶出試驗,結果顯示蒸發殘渣為40 ppm、氯仿可溶物為477 ppm。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20%乙醇溶出試驗蒸發殘渣達30 ppm以上者,其氯仿可溶物應為40 ppm以下,該批產品明顯超標,共134.4公斤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大陸出口的「手套」則同時在水(60℃,30分鐘)及20%乙醇(60℃,30分鐘)兩項溶出試驗中不合格,蒸發殘渣量分別為124 ppm及270 ppm,依《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橡膠(哺乳器具除外)為原料之塑膠類,兩項溶出試驗蒸發殘渣合格標準均應為60 ppm以下,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共300公斤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