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芽馬鈴薯能進口加工?立委轟:食安漏洞恐傷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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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貿易協定(ART)大幅放寬美國馬鈴薯輸台規定,引發食品安全疑慮。衛福部長石崇良澄清政策內容,但立委質疑此舉恐讓消費者陷入「龍葵鹼」中毒風險,並批評若製成切片馬鈴薯等產品,民眾難以分辨。 

台美貿易協定(ART)大幅放寬美國馬鈴薯輸台規定,引發食品安全疑慮。(示意圖/Pixabay)
台美貿易協定(ART)大幅放寬美國馬鈴薯輸台規定,引發食品安全疑慮。(示意圖/Pixabay)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日邀集衛福部、農業部等部會進行台美貿易協定放寬發芽馬鈴薯進口專案報告。根據協定內容,原先嚴格規定發芽大小不得超過5毫米、否則整批退運的標準已遭取消。新規定允許運送過程中出現部分腐爛、發芽的馬鈴薯進口,只要龍葵鹼含量低於檢驗標準,即可進口後加工販售。 

立委楊瓊瓔在質詢時手持發芽馬鈴薯,強調發芽馬鈴薯含有龍葵鹼神經毒素,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卻在貿易協定下開放帶芽馬鈴薯來台。她表示,若被製成薯片、薯條等切片馬鈴薯產品,民眾恐難以分辨其來源,質疑此舉無異於欺騙消費者。 

石崇良說明,依協定規定,美國馬鈴薯需附檢疫證明並獲我方認可才能放行,同時須符合噴灑發芽抑制劑的要求。若在運送過程中出現部分腐爛、發芽情況,海關攔截後需先送至加工廠剔除不良部分,才可進行後續加工。他強調,整批腐爛、發芽的馬鈴薯仍可要求退運。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質疑,發芽馬鈴薯含有龍葵鹼神經毒素,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卻在貿易協定下開放帶芽馬鈴薯來台。(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質疑,發芽馬鈴薯含有龍葵鹼神經毒素,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卻在貿易協定下開放帶芽馬鈴薯來台。(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農業部防檢署署長杜麗華指出,我國部分用於加工的馬鈴薯片仰賴進口,美國為主要供應國。根據統計,自民國109年迄今,美國馬鈴薯發芽超過規定比率極低,民國109年僅3案,110年4案、114年5案。 

農業部於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且輸入時仍依我國檢疫規定進行查驗。不過該檢疫新制實施迄今,尚無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美國衛生部門對馬鈴薯龍葵鹼檢驗上限為200ppm,與我國標準相同。日後美國輸台馬鈴薯檢驗標準比照現行作法,抽驗發現龍葵鹼超標需整批退運或銷毀;若低於規定,馬鈴薯雖已發芽仍可放行輸入,但業者需去除發芽部分才可送至加工廠。食藥署將要求加工廠提出「再製計畫」,確保疑慮馬鈴薯不會流入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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