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最愛」高檔日料屢拒米其林派人上門評鑑 打官司2連敗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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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法官認為店家「必須面對各種不同角度的評論」!高檔日本料理店「磯勢」從2003年在台開業至今都相當低調,不願意被「米其林指南」的「秘密客」上門評鑑,還因此鬧上法庭,今(19日)二審宣判仍是店家敗訴。

「磯勢」日本料理表明不願接受米其林派人上門評鑑。(圖/Googlemap)

整起事件始於「磯勢」所屬的「瑞慧日式餐飲公司」,提告指稱「MICHELIN TRAVEL PARTNER公司」出版的「米其林指南」,指派評審員偽裝為一般消費者(即「秘密客」),以不透明程序及單一標準進行餐飲評鑑,妨害磯勢的營業自由、契約自由,導致磯勢餐廳主廚及員工被評鑑標準拘束,難以創新,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大眾誤以為磯勢認同米其林指南,「假設日後不被推薦或星等變動,也會使社會大眾反面解釋為『磯勢餐廳是不被推薦、品質較差的餐廳』,對商譽造成損害」,「故請求禁止米其林指南指派評審員,以匿名方式到磯勢用餐或進行評鑑,米其林指南也不能提及任何有關評鑑或推薦磯勢餐廳的內容」、「並希望法院准許磯勢拒絕米其林秘密客進入餐廳,就算來了也拒絕服務」。

「MICHELIN TRAVEL PARTNER公司」方的委任律師出庭時,主張為了維持「米其林指南」公正性,「不可能事前主動公布將派遣評論員前往哪些餐廳評鑑,而評審員以匿名的方式去用餐,是為了親自品嚐、蒐集實際用餐與服務流程體驗,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資訊蒐集與查證行為,而且評審員撰寫的評論與心得,是對於可受公評的餐飲服務表達主觀意見,是提供消費者參考的美食評論」、「米其林指南雖為商業言論,但攸關文化交流的公共利益,應受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保障」。

委任律師也指出,「米其林指南」中刊登的餐廳、餐點等資訊都是採用正面的用語去評論,「未曾對任何餐廳以劣質或不推薦等負面或偏激用語進行評價,也不會公布曾經指派評審員前去用餐、但未獲選的餐廳,不可能侵害任何餐廳的名譽」,一審時台北地院在2021年11月間宣判,瑞慧公司敗訴,全案繼續上訴往二審邁進。

 

高等法院。(圖/Googlemap)

瑞慧公司繼續出招,這回改由店內的日籍主廚伊藤一丸當原告,伊藤出庭時表示,「我身為磯勢餐廳主廚,不願意為米其林指南的評審員提供服務,本於工作自由、自我實現自由及名譽權,請求法院確認我可以拒絕服務米其林秘密客」、「希望確認在我擔任磯勢餐廳的主廚期間,米其林指南不得指派評審員以匿名方式到磯勢用餐或評鑑」。

不過二審今(19日)仍判瑞慧敗訴,理由是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供詞,認為「米其林指南」指派評審員,由普通消費者角度,前往各城市擇取餐廳消費,進而刊登評選推薦的餐廳,「除了商業利益,也具有公益價值,而磯勢是在公開消費市場提供餐飲服務,消費者到磯勢餐廳,對於餐飲內容及價金表示接受時,餐飲消費契約就成立」,法官也態度明白力挺「MICHELIN TRAVEL PARTNER公司」一方,指「消費者身分並非契約重點,消費者也沒有透露用餐目的及身分的義務」。

法官也在判決書中指出,「評審員隱匿身分用餐,與一般消費者無異,並無施用詐術侵害磯勢權益或強制店家締結消費契約,瑞慧公司選擇在公開消費市場經營磯勢餐廳,自然必須面對各種不同角度的評論」、「若全面禁止米其林指南以現有方式評鑑,將扼殺資訊生成,造成公眾無從取得豐富的消費參考資料,最後審酌店家主張的權益與米其林指南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以及增進消費者選擇飲食資訊等公共利益相比之後,仍然認定米其林一方指派秘密客到磯勢用餐、發表評鑑,並無侵害店家及主廚伊藤一丸的權益,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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