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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柯麗卿被控內線交易。股東林正疆律師今天到證期局檢舉,他強調,兩人是長榮海運主事者,「內部人在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公開前,買賣自家股票就是內線交易!」而主管機關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監理機制根本失靈,呼籲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儘速將張國華帳戶相關交易資料提供檢調單位查明真相。
林正疆表示,張國華自稱是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永久總裁、柯麗卿是EIS總經理,兩人是長榮海運董事,又主導將EIS持有的長榮海運股票賣出、由張國華相關帳戶買進,這些內線交易的事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證交所網站相關資訊及報導都可以佐證。
檢舉函指出,長榮海運於112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此一重大資產交易案,屬影響長榮海運股票價格之重大消息,長榮海運並在同年8月14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卻於重大消息公開前,於同年6月30日由張國華買進高達9萬8357張的長榮海運股票,違反內線交易禁止買賣規定。
林正疆表示,媒體報導於112年6月30日,張國華自稱擔任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總經理的巴拿馬長榮國際賣出近17萬張長榮海運股票,買方並與張國華有關;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涉嫌在長榮海運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公開前,進行新臺幣上百億元長榮海運股票買、賣的內線交易,犯罪所得高達21億元。
林正疆說,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設有上市櫃公司監理機制,卻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之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相關監理機制顯然失靈,要如何維護長榮海運及全體股東、投資大眾的權益?以及維持證券市場的交易安全及國內經濟金融秩序的穩定?他呼籲各主管機關依法及依職權迅速將張國華帳戶相關交易資料提供給司法檢察單位,釐清犯罪事實真相,給長榮海運及股東、投資大眾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