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酒店鬥毆警開4槍壓制 4刑警未報備竟在場火速遭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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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間酒店昨(6)日凌晨發生酒客鬥毆案,大批警力到場對空鳴槍4槍壓制場面並逮捕2人,今日卻傳出當時有4名刑警在場,市警局證實此事並已祭出懲處。

桃園4名刑警私下前往酒店協調幫派糾紛遭記過調職。(圖/翻攝畫面)
桃園4名刑警私下前往酒店協調幫派糾紛遭記過調職。(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桃園市桃園區寶山街一間酒店6日凌晨發生酒客鬥毆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派遣25名線上警力趕赴現場,員警到場後將雙方人馬隔開,但現場仍有多名男子藉著酒意持續叫囂,員警對空鳴槍4槍強勢壓制場面,當場逮捕黃姓男子(23歲)及吳姓男子(20歲),訊後依聚眾鬥毆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警局事後調查發現,案發當天有4名刑警在場,經查4人因事前掌握有幫派在酒店談判情資,但未經報備即前往包廂內協調糾紛,現場發生衝突後,員警告誡約制未果後先行離開,並將處置情形回報主管,事後依規定填報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備查

市警局調查發現多項違失,包括員警涉足酒店且有飲酒情事,衝突發生後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應變嚴重影響警譽並已違反相關規定,在場的吳姓小隊長遭記大過並調離刑事單位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2次,另2名劉及張姓小隊長各記過1次,並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市警局強調,警察執行職務應恪遵法令及程序,對於執勤不當情事絕不迴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若另發現違法違紀情事,將依法究辦,要求全體員警引以為戒。

對此市長張善政表示,警察肩負維護治安責任,市民對警察的信任來自公正執法及警察對自身紀律的要求,無論穿上制服執勤或離開單位,都應謹守分際,多數警察同仁日夜辛勞、在第一線承擔風險,不能讓少數人的違紀行為辜負其他同仁的付出,已要求警察局徹查到底,釐清涉案情節及相關責任,涉及不法則依法移送司法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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