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電腦王阿達」與「瘋先生」教看盜版片遭日本版權方檢舉,被依違反《著作權法》送辦,其中,電腦王阿達負責人沈男無保請回,今(3)日他也發文回應了。
日本版權方向刑事局檢舉,台籍網紅涉嫌教學、散步盜版影視軟體APP,不但教民眾如何從iPhone下載盜版、未經安全驗證的APP,還提供下載連結,以此免費收看國內外各類影視作品,嚴重侵犯著作權。
根據檢警追查,「電腦王阿達」及「瘋先生」經營者,為賺取流量苦尋題材,意外發現iPhone能夠下載破解APP,進而收看國內外各類電影、動漫、影集以及紀錄片等高達上百部作品,市值逾6億。見獵心喜之下,提供下載連結與未經安全驗證的軟體給民眾,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更使民眾隱私、個資暴露於危險中。
「電腦王阿達」51歲負責人沈男,與其住在新竹的員工林男,還有「瘋先生」40歲負責人梁男,分別送往台南、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前2者無保請回,後者則以1萬元交保。
今稍早,電腦王阿達在臉書PO文表示,「我沒事,偵結不公開,不能講什麼,謝謝大家」、「發生這件事至少知道我人緣還不錯」,並透露稍晚會有正式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