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點證人大翻供 鄭文燦「賄款」變「政治獻金」脫身現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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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還在審理中,媒體今(28)日披露,污點證人廖力廷供詞出現重大轉變,撼動全案走向。廖力廷14日出庭時,對於送到鄭文燦家的500萬元到底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證詞不一,使檢方賴以建立「對價關係」的「給錢換協助」事實基礎遭到推翻,這也意味著鄭文燦有機會在此案中全身而退。

鄭文燦14日出庭畫面。(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
鄭文燦14日出庭畫面。(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

廖力廷涉及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檢方調查,他與父親廖俊松在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受鴻展公司大股東楊兆麟和侯水文指使,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以利該開發案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順利進行。

本案14日首度進入關鍵證人詰問,廖力廷在上午庭訊時堅稱,鄭文燦主持的會議結論「符合需求」,但下午遭律師詰問時,他竟突然改口表示「依照結論沒有符合我們的需求」。這項轉變直接推翻檢方用以論證對價關係的關鍵事實,對整體案情造成重大衝擊。

關於500萬元的性質認定,廖力廷的說法同樣出現矛盾。檢察官起訴時將該筆款項認定為賄款,但鄭文燦的律師將其定性為政治獻金。廖力廷原本向檢察官表示是看到蒐證畫面才想起鄭文燦有退款,但當律師指出並無所謂的蒐證畫面後,廖竟承認「那我應該記錯了」。對於該筆款項究竟是政治獻金或賄款的性質,廖力廷在法庭上突然「當機」,無法給出明確回答。

審判長在此時向檢察官提示,鄭文燦律師將檢察官起訴認定的賄款講成政治獻金,但異議遭法官裁定駁回。由於污點證人若翻供,可能遭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廖力廷針對500萬元的回答顯得小心翼翼。

證人的記憶力狀況也成為焦點。廖力廷在詰問過程中坦承曾服藥導致記憶力衰退。鄭文燦的律師當庭攤開偵查筆錄,指出廖力廷曾提及服藥可能影響記憶,並引述相關對話內容,質疑他在面對檢察官偵訊時,對關鍵情節的回憶是否穩定。

鄭文燦16日還開心與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一同參加餐會。(圖/詹江村臉書)
鄭文燦16日還開心與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一同參加餐會。(圖/詹江村臉書)

檢方在下午庭訊時仍試圖透過詰問廖力廷關於鄭文燦將款項退回的過程,把攻防焦點集中於500萬元的法律性質。辯方則持續回到核心問題,強調到底有沒有「給錢換決策」的對價合意及送錢不等同行賄。廖力廷將於5月12日再次出庭接受證人詰問,廖俊松則將於5月19日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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