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9日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與司法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重點包含少年前案紀錄塗銷條件、保護處遇制度強化等內容,期能協助少年健全成長及順利復歸社會。

根據修正草案內容,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若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的宣告,才能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此修法背景與近期黑道幫派利用少年從事犯罪案件趨勢上升有關,其中包含2023年發生的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遭同校男學生刺死案件,當時涉案少年曾自稱具幫派背景。
此次修法主要目的為利少年法院得適時依少年需求彈性調整保護處遇,以發揮預防再犯之效。行政院表示,修正草案著重於保障少年健全成長,並協助其能順利重返社會。
本草案修正要點,包括一、配合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本法、監獄行刑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及參考現行法制用語,修正相關條文。二、增訂少年法院得視少年需求轉換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等保護處分之機制,並得抗告等規定。
三、少年前案之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之宣告,其前案始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四、本次修正除第83條之1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布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