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農藥放寬惹議 石崇良:無美國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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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4月公告放寬蘋果的殺蟲劑「芬普寧」殘留容許量,引發質疑。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澄清,標準調整基於科學評估,並無美國壓力。

針對蘋果放寬芬普寧殘留容許量達6倍的爭議,石崇良說明,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後才正式發布。(圖/中天新聞)
針對蘋果放寬芬普寧殘留容許量達6倍的爭議,石崇良說明,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後才正式發布。(圖/中天新聞)

針對蘋果放寬芬普寧殘留容許量達6倍的爭議,石崇良說明,今年4月21日發布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共計174品項,包含120項國內生產製造與54項進口品項。這些調整皆因農民與業者需求提出,並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後才正式發布。

石崇良進一步指出,以蘋果為例,早在民國111年就已提出調整芬普寧標準的需求。經過嚴謹評估與討論,於今年1月進行預告、4月正式公告。他解釋,過去蘋果並未獨立列項芬普寧,而是歸類在梨果類中。

石崇良強調,台灣將蘋果的芬普寧標準訂為3ppm,與韓國一致,並不是完全對齊美國的5ppm標準。(示意圖/AI生成)
石崇良強調,台灣將蘋果的芬普寧標準訂為3ppm,與韓國一致,並不是完全對齊美國的5ppm標準。(示意圖/AI生成)

對照其他國家的芬普寧殘留標準,日本訂為2ppm、韓國為3ppm、美國為5ppm。石崇良強調,台灣將蘋果的芬普寧標準訂為3ppm,與韓國一致,並不是完全對齊美國的5ppm標準。

食品藥物管理署也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食藥署重申,放寬標準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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