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租屋族」也剉咧等?房仲這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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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瑜/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昨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其中租屋族擔心被轉嫁漲租金。有房仲業者認為,房東恐以持有成本增加為由,將費用轉嫁租屋族;但有房仲覺得,屋齡10年以上房子影響較小。財政部回應,若房屋有出租且申報所得達標準,上限稅率將從現行3.6%調降至2.4%,預計不會將房租轉嫁給租客。

租屋示意圖。(圖/Pixabay)

囤房稅2.0方案最大兩項改變是,囤房稅由「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制,在各縣市囤房者將無所遁形;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囤房稅),最高從原本3.6%,調升到4.8%。若立院順利三讀後,預計最快明年7月上路,後年5月開始課稅。

台灣房屋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說,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對自用住宅並無影響,首當其衝的包括建商,合辦都更的地主,以及多戶持有的包租公;不過房東恐以持有成本增加為由,將費用轉嫁給租屋族。

但也有業者持反面想法,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首先,房東可能最快後年才收到新制稅單;第二,屋齡10年以上房子影響較小;第三,若只有少數房東受影響,若別的房屋租金沒漲,不見得可以全部轉嫁出去,後續還須觀察。

出租屬於「非自住」,政院新方案中,公益出租人稅率維持1.2%;出租有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者,稅率從原本1.5到3.6%,調降至1.5到2.4%;出租未申報或未達租金標準(租屋黑數)稅率從1.5到3.6%,調高至2.0到4.8%。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6日在記者會說,如果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也可能落入2%到4.8%課徵區間。陳慧綺表示,新制希望藉由降低誠實申報房東稅負,減少租屋黑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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