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嫌犯稱「想嚇嚇她」枕頭悶死 與死者頸部勒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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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嫌犯陳姓男子17日下午,遭警方押解至警局偵訊。(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3日發生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兇殺命案,24歲的女大生遭掐死陳屍住處,嫌犯陳姓男子(30歲)17出院,由士林分局警方對他進行偵訊製作筆錄,陳男案發後原先稱是蔡女求他協助輕生,後來又說是爭吵後「想嚇嚇她」用枕頭失手殺害,前後說詞反覆,而且失手殺人跟女大生脖子上的傷痕不相符,警方對他的供辭有所存疑,還需進一步調查釐清真相,訊問後晚間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

嫌犯陳男應訊時供稱, 2人在今年4月間在IG上認識,當時對方還是有男友的狀態還未分手,他等蔡女跟男友在8月間分手後,才進一步發展,正式交往是10月8日,交往的5天時間只要有出門一起出遊,就會發生性行為,但他很不滿在這5天,外出逛街、吃大餐、玩樂的所有花費近10萬元都由他支付。

陳男犯案後離開時還拿著食物與飲料。(圖/翻攝畫面)

陳男說13日上午爆發爭執他才動手,順手拿起枕頭「想嚇嚇她」,發現蔡女被她悶到沒了呼吸,就嚇得離開現場,但此陳述與女大生脖子上的傷痕明顯有所出入,加上陳男出院前也有另外一套說法,稱是女大生想尋短,他只是幫忙「加工自殺」,前後供詞反覆,可能對案情有所隱瞞,警方將繼續追查,並比對兩人5支手機內線索,拼湊出案發經過與殺人動機。

陳嫌17日晚間在警方偵訊結束後,被押解移送到士林地檢署,交由檢察官複訊,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姓男子罪嫌重大,還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凌晨法院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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