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8歲余姓老翁日前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爆衝亂撞,造成3死12傷的慘劇,今(31日)最新消息稱,余男因多重器官衰竭已在亞東醫院身亡,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余翁被控過失致死罪部分,因當事人已身亡,檢察官恐將予以不起訴處分。

余男今早傳身亡。(圖/記者爆料網)
余姓老翁先前在北大國小旁邊釀起一宗3死12傷車禍,事件曝光後引發全民公憤,不過亞東醫院今天最新聲明指出,余姓男子自114年5月19日因多重外傷被送至亞東醫院進行治療,由5月19日至5月31日期間,經多次手術及於加護病房持續以非手術性療法治療,仍因多重器官衰竭於5月31日上午不治死亡,已回報檢警相驗。因事涉司法調查,後續報由檢方依法辦理。
由於余男在偵查階段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之規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換句話說,余男生前被控過失致死罪,新北地檢署近日將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