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年代旅遊在過年期間出團至越南富國島,卻爆出與地接社溝通不良,導致團客被丟包在原地的情況,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5日)受訪時表示,年代旅遊不僅不負責任,還可分別依《發展觀光條例》、《消費者保護法》裁罰,最重得停業3個月。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中天新聞)
年代旅遊與越南當地旅行社爆欠款糾紛,導致292名台灣旅客在當地被丟包,甚至得再加錢才有辦法繼續行程,過年連假發生這樣的鳥事,好心情全被打壞。
針對年代旅遊此案,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這起爭議涉及兩部分,首先是旅行社在出團前沒有訂好機票、簽證及住宿,可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1萬到5萬元;再者,年代旅遊在這次的事件中,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最重可以強制停業3個月。
王國材表示,年代旅遊對於這次的行為沒能做好安排,已要求觀光署對其進行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