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明年元旦上路,醫事司長劉越萍提醒,坊間不少外泌體廣告彷彿可治百病,事實上台灣尚未核准相關治療行為,診所從廣告到施作者都違法,民眾勿拿健康當賭注。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通過再生醫療雙法,賦予再生醫療研究發展、技術管理、細胞源頭管理等法源依據,目前正陸續規劃子法,目標明年正式上路。其中,針對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或為再生醫療廣告,將加重罰則,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近年「外泌體」在生技市場中備受關注,劉越萍2日出席台灣精準醫學學會所舉辦的「再生醫療臨床試驗教育訓練課程」,並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強調,現在食藥署僅有核准1項生技公司以人體細胞衍生的外泌體作為化妝品原料。

劉越萍指出,目前市面上宣稱有療效的外泌體均屬違法,台灣尚無核准的外泌體治療行為,相關臨床研究多仍處探索階段,尚未完成人體試驗以證療效,醫療機構也不可宣稱療效,否則違反醫療法,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不論是執行施打的醫師或提供產品的廠商,皆已觸犯現行法規。」劉越萍強調,現在罰鍰金額過低,新法上路後,罰則將大幅提升,最低從200萬元起跳,最高可達2000萬元,衛福部將聯合各地衛生局稽查,也呼籲民眾不要施打沒有認證的產品,嚴重恐導致菌血症身亡。(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外泌體夯 衛福部:未核准治療行為、別輕信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