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綠能光電弊案,昨(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上百名調查人員兵分40多路進行搜索,包括雲林縣議會議長辦公室及住家等處,議長黃凱、縣議員及綠能業者20多人則遭約談,全被帶回新北市調處接受偵訊,議長黃凱今早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法院裁准。
上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黃凱聲押禁見,雲林縣建設處處長李俊興20萬交保,其餘被告、證人等均請回 ,另3名綠能業者諭令10萬至20萬交保、另名業者限制住居。
下午羈押庭結果出爐,法院認為黃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