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人領錢啦!50年次可請領勞保年金 平均月領1.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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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進入民國114年,依照規定,民國50年出生的長者將可請領勞保年金,根據勞動部統計,約有12萬多名勞工符合規定。截至2023年底共有174.2萬名退休勞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平均月領18,823元,其中逾4成2月領2萬元以上。

民國50年出生的長者將可請領勞保年金。(翻攝自photo AC)

許多人以為勞保年金是60歲才能領,但其實在勞保年金於民國98年上路時,請領勞保年金的法令年齡是60歲,但從10年之後、也就是108年開始,請領勞保年金的年齡逐年調高,之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

從113年元旦開始,勞保老年年金規定調整,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須滿64歲,因此50年次出生的勞工必須從114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若要提早請領,則依規定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勞保局解釋,從98年開始實施勞保年金後,老年給付總共分為3種請領資格: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唯有98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則是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分別說明如下:

●老年年金給付: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如下:

●老年一次金給付: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其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其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如下: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於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核付後,不得變更: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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