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前議員羅智強遭民進黨質疑違反《政治獻金法》,他14日到監察院自請調查外,更說明細節打臉這一連串爆料,並指駐美大使蕭美琴選花蓮立委時,在台北一筆15萬元餐費支出,民進黨也應以同樣標準檢視;議員張斯綱則踢爆,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去年參選桃園市長55天,政治獻金僅「1萬1451元」、支出竟只有「4萬0785元」,且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助選林智堅的一筆贊助,也沒列入政治獻金裡。
羅智強(左)14日吐槽民進黨質疑他政治獻金再被迴力鏢打到,張斯綱(右)則踢爆鄭文燦贊助林智堅卻沒列入政治獻金。(圖/中天新聞)
羅智強表示,民進黨質疑他參選桃園市長時,在高雄一筆780元的餐費支出違反《政治獻金法》,又追前立委陳文茜宣稱要捐的一筆6萬6666元沒被列入政治獻金,但陳文茜那筆捐款因他提早關閉獻金帳戶,所以「根本沒捐到」,沒收到的捐款未列入政治獻金內,這到底算不算違法,今天他要自請調查,請監察院長陳菊查清楚。
羅智強指出,蕭美琴2020選花蓮立委時,選前之夜人在花蓮,卻在台北有筆15萬元的餐費支出,照民進黨監督他的道理來看,蕭美琴應該要退出政壇100次了吧。
張斯綱14日也現身監察院,表示林智堅去年選桃園市長55天期間,政治獻金收入僅1萬1451元,支出更是嚇人,竟只有「4萬0785元」,只要有選舉過的人都知道,光人事支出就不會只有這樣,尤其林智堅當時還有3個發言人,且鄭文燦於去年7月18日助選時,宣稱當次宴客他自掏腰包買單,就是要來贊助林智堅,這筆贊助依法應列入政治獻金內,卻不見林智堅有這筆獻金紀錄,今天帶陳情書到監察院,希望陳菊能以同樣標準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