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鄭文燦涉犯《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鄭文燦涉犯《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留言衝人氣 20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