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依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在2日裁定無保請回。柯文哲在離開台北地院後,聲稱不知京華城容積率840%,引發各界議論。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直言,「尊重法官定義的不知道,雖然有違一般人對市長的想像」,並指出柯文哲和應曉薇有另外開3次會還做了指示,怎麼可能不知道?
游淑慧在今(4)日下午於臉書發文,她直言此案目前已變成京華奇案,跟柯文哲開會的應曉薇、共事的彭振聲和唱歌的沈慶京都有事,結果只剩下柯市長,說他不知道、他不懂,就………人人有事,剩他沒事?說柯市長沒有出席都委會,所以無從得知都委會的決議。可是柯文哲市長跟應曉薇議員有另外開了三次會議,有開會、做了指示,怎麼可能不知道案情。
游淑慧點出3次會議日期,首先是109年3月10日,當時柯文哲裁示,有關京華城容積率疑義,請陳情人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俾提市都委會研議。事實上早在該年2月,京華城就有找上彭振聲盼送進都委會,但彭並未答應,後來才找柯文哲。柯在得知對方訴求後,也明確裁示,讓京華城方案送來,要求都發局就提進都委會。但當天,同一天,都發局其實曾上簽柯市長,明確表達希望本案處理要等訴訟後,再依訴訟結果辦理,但柯沒有尊重都發局。
第2次會議則在110年4月21日,這次柯文哲裁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並向議員說明進度。游淑慧要問,要求要快、還要積極幫忙,如果不知道狀況,沒有一定要幫忙,會那麼明確指示嗎?
第3次則是同年8月10日,當時應曉薇再次找柯文哲談這個案子,柯也做出他的第3次裁示,本案請彭副市長擔任PM,俟業主提送資料及相關說明後,協助盡速提都委會大會審議,並依委員會審議結果辦理。游淑慧認為,從裁示內容很明確知道指示一次比一次明確。這次就直接要求,等京華城提送資料後就要盡速提都委會審議。
游淑慧提到,在他們調查過程中,詢問都發局和工務局同仁,「各相關局處為何沒有事先做些對價性估算?」同仁坦承,「因為長官交代要盡快」。
最後游淑慧質疑,法官認為柯文哲沒出席都委會,所以會議決議無從得知。但柯有出席過他與應議員的3次會,他對京華城案的內容和困難一定有相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