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錯不認罪!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兇嫌出庭聲稱:「願意跟她冥婚」 法官仍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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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殘忍殺害女大生還想跟對方冥婚?犯下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命案的兇嫌陳柏諺,今(30日)傍晚5時許,士林地院召開移審庭,前一天被依殺人罪起訴的他,出庭時用起眼淚攻勢,表示今天是女大生死亡第49天,他在看守所天天都念經迴向給她,還表示願意跟女大生冥婚,但最後法官仍裁定羈押。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嫌陳柏諺,30日晚間出庭後還押看守所。(圖/翻攝陳柏諺臉書)

 

陳柏諺在30日下午5點20分的移審庭開庭時,當庭「認錯」,但並不「認罪」,他表示他「從來沒有對歷任女朋友動粗」,也沒有想殺女大生,如果想殺她,就不會帶筆電去她的住處工作,也不會買西瓜給她吃,接著使出眼淚攻勢,搖頭含淚表示:「我不知道自己在幹嘛,我當時沒有細微觀察蔡女反應,我的認知是人缺氧是很痛苦的,但她沒有什麼掙扎...她就這樣死掉了,我真的很難過,彼此很契合,或許會走到結婚有個好結果,我真的難受痛苦。」

陳柏諺說:「我承認殺人,我恨死我自己」,又說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殺人罪跟過失致死罪在法律上的差別,陳的辯護人則表示,陳柏諺犯案後覺得很遺憾,希望可以聯繫上女大生的家屬,願意跟女大生冥婚,在刑滿出獄後,會把女大生的爸媽當成自己的爸媽撫養,也說今天是女大生死亡第49天,他在看守所時每天都念經念咒迴向給女大生。

法官詢問陳柏諺,是否在搜尋「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什麼」、「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等資訊時,就有殺人的意圖,到藥局買藥是否準備畏罪自殺,陳柏諺否認,表示當時跟前女友林女感情不順,有負面想法,但遇到女大生後,有想要積極向上。

陳柏諺也當場痛哭,表示在看守所除了工作,其他時間都在念經迴向懺悔,跟怨恨自己,陳的辯護人們則表示,殺人重罪不能當做羈押唯一理,請求法院給予具保、限制住居。

但公訴檢察官對此則表示,陳一開始說女大生想死,後來改稱只是想嚇嚇她,說詞反覆,且之前就曾經尋短,規避刑責不願面對法律制裁,不願面對偵審程序的逃避心態。

最後法官諭知,陳柏諺否認殺人,但依據證卷資料顯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殺人罪犯嫌重大,案情供恕反覆,存有避重就輕之嫌,認定有重罪、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目前陳柏諺已於稍早晚間8點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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