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小確幸!9月底前做「這件事」領勞保後再領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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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小確幸報你知!現在只要未滿65歲且民國98年後領取,年資未滿15年金額不到50萬都可以加國保,等到65歲時還有國民年金可以拿。國保有15年的大限制規定,倘若今年10月1日後才領勞保老年給付,日後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領了勞保年金,符合3條件也可參加國保,65歲起再領國民年金。(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只要未滿65歲,倘若已經在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前後且已領過老年給付的人,勞保局表示仍可以在保國保,當然也是可以領國民年金,但苦於國民年金有15年的大限制規定,所以若在今年10月1日後才領勞保老年給付的人,就無法加入國民年金。另外只要在民國98年1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間有領取社會保險的民眾,但年資未滿15年且薪資未滿50萬以上的民眾,也是可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勞保局強調,只要在年齡年滿25歲、未滿65歲,國內有設戶籍,且沒參加任何公保,均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在國保開辦前已領過一次勞保給付無論年資或金額大小,只要未滿65歲,也能參加國保。

勞保局也提醒,國民年金有10年繳費限制,從納保的首月算起,若10年內沒有繳費,就無法在計算年資,而且礙於15年大限規定,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即使未滿65歲,也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今年9月30日正好是大限的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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