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鐵日前一輛EMU3000新自強號列車行經金崙站前時,突然間煞停,事後才發現,原來是1名乘客疑似發現自己坐過站,所以自行拉下「車長閥」,然後人就下車了,此舉已經違反《鐵路法》第68之1條,最高可罰100萬元;最新消息稱,警方已找到他,他已在今天中午到案說明。
旅客無故啟動車廂車掌閥。(圖/翻攝畫面)
台鐵第422次自強號(EMU3000)本月2日行駛至金崙站前,因不明原因列車自動煞車停車,車廂停於金崙站月台內,事後調查發現,原來是第9車車長緊急開閥被拉下,導致車輛煞停。
台鐵翻查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確實有1名男子站在第9車廂車門邊,他疑似因未發現自己坐過站,本來買票要坐到台東,過站後卻還在車廂裡,眼看下一站要到屏東潮州才會靠站,所以才會跑去拉下車長閥,導致列車停駛,最後他就跟著其他乘客一同在金崙站下車,人就不見了。
針對這起事件,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表示,依據《鐵路法》第68之1條,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裁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而造成公共危險,將依刑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