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63萬打遺產官司全敗訴 新竹婦崩潰發現「律師沒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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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日前審結一起詐欺案件,一名邱姓男子因冒充律師身分詐取婦人63萬元,遭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沒收不法所得53萬元,全案可上訴。

邱男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8月,並沒收53萬元犯罪所得。(示意圖/freepik)

根據判決指出,邱男於2020年間透過友人介紹認識A女,當時A女正因父親遺產問題欲對胞弟提告偽造文書。邱男明知自己未領有律師證書、不得辦理訴訟事件,卻在A女及他人稱呼其為「邱律師」時不予否認或解釋,並吹噓自己訴訟成功經驗豐富。

此外,邱男利用A女心急如焚且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開價13萬元包辦官司,A女信以為真,分兩次將款項匯入邱男帳戶。邱男雖於同年4月底撰寫刑事告訴狀並遞交至新竹地檢署,但因「無牌」無法見光陪同出庭,每當開庭時便謊稱「臨時有事」,再找來不知情的正牌律師代打。

官司遭檢方不起訴後,邱男不僅未收手,反而對A女稱可聲請再議尋求翻案,又編織「假扣押」謊言,誆稱需要50萬元擔保金才能扣押其胞弟財產,這筆錢進入邱男口袋後,根本沒有進到法院戶頭,而是被他拿去私自抵債、挪作他用。直到A女發現所有官司全敗,且根本沒有假扣押紀錄,才驚覺邱男無律師資格,憤而報警揭發這場長達一年的騙局。

邱男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8月,並沒收53萬元犯罪所得。(示意圖/pexels)
邱男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8月,並沒收53萬元犯罪所得。(示意圖/pexels)

法庭上,邱男辯稱自己只是介紹人、收3萬元走路工,完全沒介入訴訟過程,其餘款項都是債務抵扣,還反指是A女欠他錢。然而,法官查看LINE對話紀錄,發現邱男對訴訟策略指手畫腳,且在被稱呼「邱律師」時默認,認為邱男所辯均與卷內所存事證相左,顯為臨訟卸責之詞。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邱男明知無律師證書卻非法辦理訴訟,利用A女對法律認識不足的情況進行斂財,侵害A女財產,更增添整體社會對司法產生不信任的風險,考量他矢口否認犯行、未與A女和解或賠償,態度不佳,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8月,並沒收53萬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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