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成業者賣菸給青少年!檳榔攤違規率最高 最重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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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調查,近3成(26.9%)菸品販售業者未查驗證件即販售菸品給疑似未滿20歲者,其中以檳榔攤違規率為最高(38.6%),違法供應菸品給未滿20歲者,最高處25萬元罰款。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示意圖/Pexels)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去(113)年5月至11月期間進行「喬裝測試」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22個縣市合計854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26.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業者應遵守法規,做好第一線的把關工作,於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之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為保護未滿20歲之國人健康,業者應拒絕販賣。

113年各類販菸場所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情形。(圖/國民健康署)

消基會以「喬裝測試」(由年滿20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的方式,調查販賣菸品的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買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調查結果顯示,販菸場所店員之「禁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法規知曉率為85%,顯示業者的員工教育訓練、法規認知及落實執行等,仍有持續改善的空間。

113年各類販賣菸品場所的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38.6%)、一般商店(26.9%)、連鎖超市或大賣場(23.4%)、連鎖便利商店(21.5%)。近3年(111-113年)各類菸品販售場所的整體平均不合格率分別為33.2%、29%及26.9%,呈現下降趨勢。

歷年販菸場所平均不合格率。(圖/國民健康署)

國民健康署針對喬裝測試違規賣菸的業者名單,皆轉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及輔導,並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去(113)年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販賣菸品場所共計29餘萬次,已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計裁處134件,罰鍰金額新臺幣115萬元整。

依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違反者最高處新臺幣25萬元的罰款。國民健康署呼籲,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並維護無菸環境,由政府、業者與民眾共同攜手,遵守販賣菸品3步驟「問年齡、出示證件、告知法令」,業者有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情事,依同條第2項規定,業者應要求消費者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

《中天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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