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就京華城案做出裁定,因羈押期限將屆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兩人皆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需接受科技監控。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裁定書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弊案,因柯文哲、應曉薇兩人羈押期限已逾一年將屆,法院於昨天提訊兩人後,在今天做出交保裁定。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柯文哲需以本人名義提出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應曉薇則需以本人名義提出新台幣3000萬元保證金,兩人均在繳交保證金後始准予停止羈押。

法院同時對兩人祭出多項限制措施,包括限制住居於居所地,自停止羈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期間為八個月。此外,法院特別強調,兩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且必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對於法院的交保裁定,台北地檢署發言人表示,檢方將在收到正式裁定書後,審慎評估案情,研議是否提起抗告。此舉顯示檢方對於交保裁定仍持保留態度,後續法律程序發展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