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批高虹安搞錯棒球場「這件事」新竹市府:勿站在市民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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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俊毅/綜合報導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昨日(9日)表示,高虹安稱「市府已給新竹棒球場施工廠商11.7億元」的說法其實有誤,實際撥款金額為9.5億元,並指高虹安是在帶風向,誤導不懂採購相關法令的市民大眾。對此,新竹市府發言人施淑婷回應,其實新竹市立棒球場一案,不僅是「專案管理」和「監造」發包給同一個廠商,甚至是同一個團隊、同一個人負責整案的運作。市府希望「議會同仁能站在為新竹市民的立場」,一起來捍衛公共工程應有品質。

新竹市長高虹安(左)、新竹市府發言人施淑婷(右)。(圖/資料照)

施淑婷指出,新竹市政府於2023年1月5日,召開新竹市立棒球場嚴重問題記者會,會中提出審計部查核報告作為依據。該份報告指出,第10屆新竹市政府將新竹市立棒球場專案管理與監造發包予同一廠商,其後發生專案管理與監造人員角色混淆,間有監造人員辦理專案管理督導工作,及專案管理未能落實審查監造作業,未能有效發揮專案管理之功能,並影響專案管理及監造品質與效果,故審計部擬督促前任新竹市長應妥適檢討適切之招標策略。

對於市議員劉康彥7日表示,新竹市長高虹安的說法,是在帶風向,誤導不懂採購相關法令的市民大眾,「專案管理」和「監造」本來就可以併案發包,只要經公開公正評選,最後由同一個廠商承攬,這是完全合法的,且如果違法,廠商怎麼簽約?

施淑婷回應,實務上確有「專案管理」和「監造」發包給同一個廠商的案例,但是「專案管理」和「監造」應避免為同一個團隊,團隊主管更應避免是同一人,否則如何發揮專案管理之審定(複核)或核定功能?如何發揮監造之審查與抽查責任?就算發包給同一廠商,實務上也少見「專案管理」和「監造」這般球員兼裁判的狀況。

施淑婷也說,撰寫審計部查核報告的公務人員非常用心,新竹市立棒球場一案,不僅是「專案管理」和「監造」發包給同一個廠商,甚至是同一個團隊、同一個人負責整個案子的運作。舉例而言,專案管理之計畫主持人為莊OO建築師,監造團隊之監造建築師亦為莊OO,而同一人專案管理與監造的結果,就是專案管理未落實審查監造計畫書、設計圖說、預算書、進度圖等缺失,甚至還發生過專案管理人員與監造工程師互相交換職位,專案管理與監造人員角色混淆的情況。

施淑婷強調,目前這個案子檢調已立案調查,根據市府實際勘驗也確實發現,土壤混雜廢電線磚頭石頭,土壤級配疑未依規有使用棄土情事,希望議會同仁站在為新竹市民保障公共利益的立場,一起來捍衛公共工程應有品質,並減少市府未來可能之損失。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資料照)

同時,新竹市政府鄭重澄清,審計部查核報告是基於新竹市立棒球場為職業棒球比賽場地,具運動場館高度專業性及場地獨特性,第10屆竹市府將專案管理與監造併案發包委託同一家廠商辦理,其後又衍生履約過程專案管理與監造人員角色混淆,而非劉康彥議員所指,單純「專案管理」和「監造」發包給同一個廠商,是發生許多實際問題,才進而發現根源為「專案管理」與「監造」同一團隊。

新竹市政府表示,目前新竹市立棒球場興整建統包工程,已估驗給付9億5450萬餘元,約佔估驗進度88.3454%,近日市府新聞稿所指尾款剩3000萬之訊息,實際上是市府同仁誤刊,此應特定為體育署對新竹棒球場之6億前瞻計畫補助款,大約有3000萬的尾款尚未撥付,其後高虹安市長根據市府同仁誤刊新聞稿回應媒體之內容,也併此澄清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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