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列「國軍5大罪狀」求國賠 上訴二審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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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阿兵哥不滿服役時遭不合理對待列出國軍5大罪狀,包含反覆剃頭、上宗教課程、強迫吸二手菸等情,請求國賠17萬多元敗訴,二審法官認為軍方管理無違失駁回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該名男子於2022年10月入伍服役,第1個月在陸軍257旅接著在206旅服役,他羅列軍方5大罪狀要求國賠,包括不滿入伍前已剃好3分頭,入營後又被多次要求剃頭,認為軍方侵害他的財產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法益,求償非財產損害11萬2728元與剪髮費用332元。

男子還稱部隊安排生命教育課程,講師授講時發新約聖經多次提到「造物主、上帝」詞彙,並強調異性結合性別刻板印象言論,最後還要唱詩歌,導致他精神受到折磨求償4萬9千元;他還指控長官把新兵個資交給同梯處理導致他個資暴露索賠1千元。

男子指控,軍方服裝配發只發放運動短褲與長褲,還常常沒機會換洗,造成他只能忍受穿著濕黏褲子,人性尊嚴受到影響索賠7850元;他甚至控訴部隊下雨天就會把吸菸區移到餐廳前鋼棚,讓他經過時被迫吸入二手菸,請求危害健康請賠償7940元。

陸軍司令部針對5大罪狀反駁,表示部隊嚴格規範儀容是為了肅整軍容與部隊紀律,生命教育課程是提供身心調適,講師並未強迫傳教;運動褲配發依「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暨補充兵通用服裝配賦基準表」,且營區有提供送洗服務,若覺濕黏可向幹部反應穿著便褲;吸菸區部分平時有草地吸菸區,下雨時移動也有設牌,想避開的人可繞道。

另個資部分軍方表示,幹部指示2名役男幫忙填載其他役男的兵籍資料及兵籍卡,此部分所屬單位已進行調查及檢討,幹部自請申誡處分,其行為雖有不當但不當與不法有間難以憑此求償。

案件上訴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國軍紀律與管理必須比一般人更嚴格,基本權利在軍中受到一定程度限縮算合理,現行制度下軍中人權與紀律平衡仍有討論與調整的空間,但男子指控5項罪狀在法律上難認有據,其提出的個資法與國賠訴訟請求皆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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