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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會將在2月1日上路,連任的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林思銘及新科立委當選人張智倫今天召開記者會,宣示將於新會期共同提出預算法修正案,避免「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
現行預算法第83條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第1款)、國家經濟重大變故(第2款)、重大災變(第3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4款)等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王鴻薇等人今天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室共同召開「提預算法修正案!終結濫用特別預算!」記者會,宣示新國會上路後,將共同提案修正預算法,刪除預算法第83條第1項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特別預算提出理由。
王鴻薇表示,提預算法修法,目的在避免利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巧立名目破壞正常預算體制,甚至綁樁。她特別聲明,提案修法只是針對預算法第83條的第4款,至於第1款至第3款則是維持原條文,也就是對於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政府要採取立即性用特別預算處理,都沒有問題。
記者會上,王鴻薇指出,預算法第83條第1項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屢遭詬病成為濫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令人憂心如果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規避應有的監督,結果是債留子孫,相當不負責任。
林思銘說,監察院在2021年調查報告中指出特別預算確有常態化的現象,還表示行政部門「未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要件」,以及「有特別預算浮編,破壞正常預算體制之情事」等。他呼籲,不能大開方便之門,提預算法修法就是要來關門。
張智倫說,自己過去是會計師,特別預算中很多支出應依法編列在年度總預算,才能受到預算相關法令監督,希望不要利用特別預算編列規避舉債上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