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中市1名車行老闆,先前趁著女員工在貨架旁整理東西時,突然向前用下身頂了對方的臀部,甚至說出「下半身超越理智」等語,女員工見狀羞憤提告;台中高分院日前作出判決,依性騷擾罪處車行老闆3年徒刑、民事方面要求老闆賠償員工3萬1720元。
1名女員工被老闆頂臀羞憤提告。(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9月26日下午3時左右,女員工自述,當天靠著牆壁在排貨單,牆壁上有很多小格子,所以必須分門別類把每個廠商的單據放進去,而正當自己在做整理,老闆就突然起身發出「喔」的一聲,極大力地用他的下體朝自己的屁股頂過去;雖然老闆表示並非有意,但她認為,若是如此,頂多是肩膀或屁股碰觸,而老闆不僅正面撞擊,還起了生理反應。
事後,女員工傳訊給老闆:「請問你昨天為什麼用下體頂我,不需要跟我解釋些什麼嗎,你這樣的行為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隨後要求老闆說真話,而老闆則回覆「那個動作有喜歡你,想保護你的意思」、「只是下半身超越理智」等等,但女員工仍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此案,老闆雖稱自己並非有意的,瞎辯自己只是擦身而過,下體不小心觸碰到女員工的屁股,當下有跟對方道歉,但法官參酌上述對話訊息,明顯可見老闆是有經思考而故意以其生殖器部位頂碰女員工臀部,具有性騷擾之意圖、犯意甚明,依性騷擾罪判3年有期徒刑,老闆不服上訴但二審仍維持原判;民事方面要求老闆賠償員工3萬1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