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版李毓芬」香菱,被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上po文,遭網紅青青覺得自己被影射憤而提告她妨害名譽,北檢今(16日)偵查終結,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香菱。
網紅香菱被青青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香菱IG)
回顧全案,香菱曾表示自己因為掏錢投資青青(吳雲青)的丈夫邱子宸(原名邱仕偉,當時2人尚未離婚),還加碼到7百萬,但後來邱的事業被踢爆有涉及吸金詐騙,香菱氣炸,於是在Threads(脆)上開始「一天一篇文直到邱青夫妻還我700萬」,還找來討債專家幫忙。
網紅香菱之前表示自己被青青告妨害名譽的原因。(圖/翻攝香菱IG)
青青對此曾不滿表示:「台中地檢署已經調查清楚,是我前夫邱仕偉涉嫌當司法黃牛,詐騙當事人200萬元,她還要po文影射我和前夫都騙錢」,因此去報警提告妨害名譽,後來香菱在Threads(脆)上的多篇「討錢文」都已刪除。
網紅青青告香菱妨害名譽失敗。(圖/翻攝青青IG)
而北檢今天偵結全案,指出「原告提告之部分部分內容已經超過告訴期,而被告確實與邱仕偉有投資債務糾紛,雖與原告無關,但po文內容並非造假」,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對香菱處以不起訴處分。若有更進一步的消息,《中天新聞網》會為您持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