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甜心」議員詐公款遭重判 怒斥:司法品質令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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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29日)判林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林穎孟4點聲明回應,強調沒一毛錢進到她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批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根本有罪推定,這種司法品質讓人感到悲哀。

林穎孟(圖/取自林穎孟臉書)

台北地院作出判決後,林穎孟透過臉書發文,表示「今日媒體報導判決結果,因我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書」,聲明如下:

1. 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

2.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3.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

4.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出身太陽花學運的林穎孟被控任內,自2018年間至2020年間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7219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審理期間還爆出林秘婚又閃離、前夫拒續為她具保(100萬元保證金)而險些被羈押的插曲。

檢方表示,林穎孟於2019年9月資遣楊姓助理,卻拖延兩個月後才向議會辦理停聘,涉詐領3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另外2020年5月,又把葉曜彰公司裡的郭姓女設計師掛名公費助理,詐領逾薪水共23萬餘元助理薪資。

對於相關指控,林穎孟、葉曜彰均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逾2年,今判林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決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葉曜彰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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