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結立法院朝野立委肢體衝突案,徐巧芯等4名立委獲不起訴處分,控告徐的綠委陳亭妃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撤銷徐巧芯不起訴處分,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陳亭妃質疑,「公道在哪裡?」徐巧芯則回應,已提出了至少三個角度的畫面證明未傷害陳亭妃,證據明確,因此才獲不起訴,她對本案有信心。
113年5月17日上午7時,在立法院議場門口外,徐巧芯自後方以腳踹其腳部,致其跌倒,並以身體將其壓制在地;陳亭妃掙脫後欲進入議場,徐巧芯再度踢踹,造成陳亭妃雙上肢及左膝多處挫擦傷、出血瘀腫,陳亭妃以重傷害未遂對徐提告。今年2月,北檢原本對徐巧芯作出不起訴處分,陳亭妃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偵查未臻完備,予以撤銷並發回續查。

對此,徐巧芯表示,她提出了至少三個角度的畫面證明並沒傷害陳亭妃,證據明確,因此才不起訴。對本案有信心,完全不擔心調查。陳亭妃則說,「公道在哪裡?」,並指徐在直播中承認是刻意壓制她,且畫面也顯示整個過程具有預謀性;她對地檢署的不起訴的決定感到遺憾,並呼籲高檢署重新審視,還她公道,也還社會清楚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