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無預警宣布實施戒嚴,震驚國內外,6個多小時後又宣布解除,這場「戒嚴風波」也成為該國近年來最戲劇性的政治事件之一。南韓憲法專家普遍認為,尹錫悅的舉動存在違憲、濫權之嫌,足以構成彈劾理由。
根據《韓聯社》,南韓《憲法》規定,只有在發生戰爭、動亂以及與此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並有必要投入軍力維護社會秩序時,才能實施緊急戒嚴。尹錫悅宣佈戒嚴的行為不符合條件。
高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永洙接受電訪時說,緊急戒嚴在國家即將進入緊急狀況時實施,例如北韓發起嚴重挑釁等,而非為了應對國家緊急狀況而實施。在無類似情況下發佈戒嚴,則可被視為「濫權」。
另外,慶星大學法律系教授孫炯燮主張,尹錫悅以預算案未獲國會通過、監查院院長和檢察官被提起彈劾為由宣佈實施緊急戒嚴,該舉動舉本身就是破壞憲法秩序的行為,可成為被彈劾的理由。
曾任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的律師盧熙范表示,尹錫悅實施戒嚴違反《憲法》第77條和《戒嚴法》。尹錫悅以「打破政局」為由,超出憲法所賦予的許可權行使國家權力,這是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足以構成彈劾理由。
尹錫悅在3日晚間突然頒布緊急戒嚴令,6個多小時後再遵守國會表決結果宣告解除,引發全國怒火。尹錫悅所屬的國民力量黨內已達成針對要求尹錫悅退黨、內閣總請辭、解任國防部長金龍顯的初步共識。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也揚言,尹錫悅若不即刻請辭,將啟動彈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