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張延廷「漢奸」要付出代價!于北辰判賠2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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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近日針對一起名譽權訴訟作出終審判決,退役陸軍少將、現任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因在政論節目中批評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為「漢奸、台奸」,遭法院判決需賠償20萬元確定。

于北辰罵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是「台奸」判賠20萬元確定(攝自于北辰臉書)
于北辰罵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是「台奸」判賠20萬元確定(攝自于北辰臉書)

事件起因於2024年5月26日,擁有政戰學校政治法學博士學位,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的張延廷,在一場網路節目訪談中,針對台海衝突情勢分析表示,依據中國軍演天數推估,若發生衝突,國軍可能僅能支撐4天。

于北辰於2024年5月28日在三立新聞網「94要客訴」節目中,對張延廷的言論提出嚴厲批評,直指其為「漢奸、台奸、敗類」。張延廷認為這些言論已嚴重損害其名譽,因此提起訴訟。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漢奸」、「台奸」等詞彙意指通敵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群之馬,這些負面用語足以貶損張延廷的社會評價。法院進一步指出,于北辰的言論並非出於專業意見,也未針對張延廷的分析能力提出客觀理性的質疑。

法院表示,張延廷在訪談中僅進行情勢分析,並未提及放棄防衛或投降等論述,于北辰卻使用如此偏激的字眼,已逾越合理評論的界限,難以認定為善意評論。

最終,法院考量雙方均為社會知名人士,經常在媒體發表軍事評論,且經濟狀況良好等因素,判決于北辰應賠償張延廷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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