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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福興鄉有民眾買了房,但卻沒有電可以用,氣得要告建商擺爛。其中一戶因已交屋,不得已跟隔壁鄰居拉電使用,另三戶則拒絕交屋提告建商。
很多人一輩子的心願就是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但彰化福興這四戶買了房也蓋好了,卻是惡夢的開始!彰化縣福興鄉大崙村一處四戶的三樓透天厝,於前年七月完銷,但是住戶交屋後得知因私設道路地主不同意開挖,台電沒辦法設置電桿,所以無法供電,讓這四戶慘淪為「無電屋」。
四戶之中,其中一戶因已經交屋,不得已跟隔壁鄰居拉電使用,幫忙付帳單。而另外三戶則是拒絕交屋,已經延宕近兩年,只能看外觀無法入住,雙方訴訟程序。
其中一名已經交屋的民眾指控,跟仲介買房,111年7月交屋,花了970萬元買房,交屋時有說會給臨時電,也說大約兩個多月就會來了,結果用了兩個月,因私設道路地主不同意開挖,想設置在家門口但屋主也不願意,結果建商竟把臨時電給斷掉,讓她好傻眼,只好拜託隔壁鄰居拉電使用,幫忙付帳單。
此外,該名交屋的住戶也透露,查找水錶時發現自來水管埋在水溝裡,與糞水管相鄰,擔心哪天如果發生水管破裂,恐怕喝到汙水的風險。該住戶向建商反映此問題時,建商竟說其他的新建案也是如此施工。
另一名許姓住戶指出沒電、沒交屋,已經延宕近兩年,後來才知道建商在蓋房時,因為沒取得進入建案的私設道路地主同意,建商把房子蓋好後就賣,之後無法開挖私設道路來施作電力管線,造成房屋沒電,目前其他3戶已向建商提告,求償違約金。日前一審判決出爐,3住戶各獲賠48萬5884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