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勞動部為減輕民眾育兒照顧負擔,9日起試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目前已經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參與,也就是說倘若勞工懷孕,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能領到留停津貼。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現行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規定,育嬰留停津貼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而如今勞動部試辦彈性版本,讓育嬰假日期最短縮到1天,等於勞工每月請1天育嬰假,連續6個月下來,每月都能領到8成薪資補助。
勞動部表示申請次數限制為3次,且每次最少要以5或7日為單位申請育嬰假;若試辦單位願意,可擬訂更多次數,也能縮短為單日計算,而勞工想請彈性育嬰假,要在5天前用書面方式提出申請,但試辦單位也可以規定少於5天的期限。根據《中央社》報導,目前已經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參與,也就是說倘若勞工懷孕,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能領到留停津貼。
事實上,根據勞動部官網顯示,今年勞動部第2期「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5月起開跑,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者最高補助300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
勞動部也提到,倘若雇主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雇主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提出申請,期限只到6月15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