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有男子利用辣椒油,自製活絡筋骨的「活絡油」,在一年半間非法獲利40萬元人民幣(約175萬元新台幣),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須繳納罰金1100萬元人民幣(約4829萬元新台幣)。
根據法院公開資料,該名黃姓男子自2019年12月起,透過網路從廣東、江蘇等地購買生產設備及藥水、空瓶、瓶蓋、標籤等原料,在福建設廠後僱用幾名員工,使用辣椒油、熱感劑等非藥品灌裝,生產假盜版「黃道益活絡油」,接著透過電商平台,以明顯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銷售牟利,銷售額達639萬元人民幣(約2805萬元新台幣),從中獲利40萬元人民幣(約175萬元新台幣)。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另名共犯柯姓男子,明知黃男生產、銷售假藥,仍協助共同灌裝、貼標、包裝黃道益活絡油,並用自己的資料註冊網拍賣場,提供支付寶帳號購買原料以及收取銷售假藥的收入,金額共308萬元(約1352萬元新台幣)。
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後調查,發現除了黃道益活絡油外,男子還生產了盜版的藥用飲料利佳薄荷水、止癢藥水無比滴三款產品,合計5款都是假藥。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姓男子生產、銷售假藥,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生產、販賣假藥罪,因此判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100萬元人民幣(約4829萬元新台幣),而共犯柯姓男子,則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萬元人民幣(約219.5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