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質疑大罷免動用二備金 中選會:依法可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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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審查監察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辦理國際研討會一案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對中選會是否將動用二備金辦理大罷免提出質疑,引發各界關注。對此,中選會回應,依法可支用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資料照/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資料照/中天新聞)

王鴻薇在質詢時表示,雖然立院目前正在推動廢除監察院,但若能在台北市舉辦國際研討會,基本上花費750萬元仍願意支持。但她隨即話鋒一轉,指出今年第二預備金從74億元提高到80億元,增加預算是考量到近年極端氣候加劇,可能發生災害或需要緊急性的政務支出,「今天增加二備金不是讓你來做大罷免的」,並強調這樣的做法「極為不合理」。

對此,中選會回應,依據憲法及《預算法》第91條規定,只要是法定事項如選舉、罷免、公投、補選,均可依需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中選會並舉例說明,2021年台中市第二選舉區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台北市第五選區立委林昶佐罷免案,都是動支第二預備金依法辦理。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目前預計於8月23日投票的編號第21案全國性公投,所需經費高達11億多元,依法需要動用第二預備金。至於每件區域立委罷免案平均初估約需2千萬元,同樣依法可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中選會回應王鴻薇的質疑。(圖/中選會臉書粉專)
中選會回應王鴻薇的質疑。(圖/中選會臉書粉專)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在會中表示,中選會已反映這項需求,但目前尚未看到相關申請。

中選會也強調,選舉、罷免、公投與補選等辦理均涉及公民基本權之行使且為法定事項,並無辦理公投才可動用第二預備金,而辦理罷免、補選則不可動用的情況。至於市縣長罷免案或市縣議員罷免案的辦理,因屬自治事項,所需經費應由地方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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