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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上海市金山區一名9歲女童,與玩伴在社區公園玩耍時,因「站著」盪鞦韆而不慎跌落,造成頭部受到重擊,最終傷重不治身亡。不過,由於家長當時就站在一旁聊天,沒有注意到女童的行為,遭法官判定應承擔4成的責任,而遊樂設備業者則須負擔6成責任,判賠107.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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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陸媒《看看新聞》的報導,事情發生在2022年6月,當時爸爸和奶奶帶著9歲的小櫻到社區公園玩,而小櫻也跑到一旁與同齡玩伴一同玩耍,事發當下,小櫻站在鞦韆上用力擺盪,結果盪得太高、手也沒抓穩,整個人從鞦韆上跌落,並且被鞦韆底部擊中頭部,造成她重度顱腦損傷,趕緊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
對此,小櫻的家長認為鞦韆設計有問題,擺動幅度逼近90度,即使有家長陪同,也難以完全避免事故發生,於是決定向鞦韆設計業者、社區管委會等提告求償。
該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發現,遊樂設施確實存在2處明顯的安全問題,包括底部與地面距離過小、沒有限位裝置,是導致小櫻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遊樂設備應承擔主要責任。
不過,法官指出,小櫻的爸爸和奶奶於事發當時正在遠處與其他人聊天,並沒有留意孩子的情況,應該自行負擔起4成的責任,鞦韆業者則要承擔6成責任,最終判定業者須賠償107.2萬元人民幣。(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