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陸扣押4個多月的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15日下午2時許在船東繳清21萬7000人民幣後,終獲得釋放。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晚間表示,大陸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陳斌華表示,7月2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在禁漁期內使用違反最小網目尺寸的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
陳斌華進一步指出,該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違規進行作業,大陸海警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力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