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在YouTube直播,指稱新竹棒球場招標過程涉貪,被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子嘉評論內容可受公評,今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新竹棒球場整修工程花了12億元。(資料照/翻攝 新竹市新鮮事YT)
吳子嘉於去年7月間在網路平台YouTube直播「新竹棒球場槓上開花董事長開講」節目,提及「現在民進黨裡面有一個合法貪污的方法,這個破球場整修花新台幣12億,他這個是用議價的,沒有開標」、「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一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等語。
林智堅認為,吳子嘉傳述指摘他涉嫌貪污,損害他的名譽,提告吳子嘉涉嫌誹謗。
吳子嘉偵訊時否認犯罪,他表示自己沒有影射林智堅,他是參考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的質詢紀錄,而認為新竹棒球場的延宕與支出費用恐有弊案。他只是就瞭解的事實陳述,沒有影射林智堅。
檢察官調閱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於民國108年6月6日的質詢紀錄,的確有相關的質詢及發言內容,吳子嘉的言論與新竹市的公共利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未具體指摘林智堅貪污,因此將吳子嘉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