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忠請辭國防院執行長一職,雖曾表示是因健康因素請辭,但遭週刊爆料疑似有騷擾女同事的嫌疑。而根據《鏡週刊》昨(7)日報導,國防部已請國防院依性騷擾防治內規查證此案,並採取適當措施。
李文忠日前以健康因素請辭獲准,目前國防安全研究院執行長一職由首席副執行長丶備役中將劉峯瑜代理,國防院也暫不就人事議題做評論。但有媒體爆料,李文忠急於改革,常痛斥下屬,幾乎是霸凌程度,甚至出現「與女同仁過從甚密」的情況。李文忠的妻子陳德愉也表示自己的家教不嚴,浪費社會資源,對不起天下女生。
依據勞動部訂定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規定,雇主非因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應主動訪談相關人員,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之釐清及查證。雇主依法並應告知被害人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其意願協助其提起申訴,此外,也應對相關人員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此外,雇主應依被害人意願,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若雇主接獲被害人陳述知悉性騷擾事件,即使被害人無提起申訴意願者,雇主仍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根據《鏡週刊》報導,國防部受訪後表示,國防院為建立良善的工作與服務環境,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辦法》,其中明訂當知悉或接獲性騷擾申訴時,將依規定採取相關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提供當事人應有的保護。根據李文忠的情況,已請國防院依規定查證本案,並採取適當之措施。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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