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4月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抽驗結果,47件受檢產品中有5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10.6%,不合格品項涵蓋九層塔、豌豆、紅鳳菜及香菜,各檢出1至4項農藥殘留超標,相關產品均已命令下架。

此次不合格的5件產品中,九層塔共有2件違規,豌豆、紅鳳菜、香菜各1件。其中抽驗自臺北市第二果菜批發市場的九層塔,檢出殺菌劑亞托敏(Azoxystrobin)1.1ppm(標準1.0ppm以下)、賽座滅(Cyazofamid)0.41ppm(標準0.01ppm以下)、普拔克(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11.4ppm(標準10.0ppm以下)、百克敏(Pyraclostrobin)0.47ppm(標準0.01ppm以下),共4項超標。
另一件九層塔樣品抽驗自士林區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天母分公司(非常泰),檢出殺蟲劑亞滅培(Acetamiprid)3.3ppm(標準2.0ppm以下)及殺菌劑四氯異苯腈(Chlorothalonil)20.4ppm(標準2.0ppm以下),其中四氯異苯腈超標達10倍以上。

萬華區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抽驗的豌豆,檢出殺蟲劑阿巴汀(Abamectin)0.11ppm(標準0.08ppm以下),以及殺菌劑達克利(Diniconazole)0.03ppm(標準不得檢出)。南港區東新街攤販販售的紅鳳菜,則驗出除草劑莫多草(Metolachlor)0.02ppm(標準0.01ppm以下)。南港區阿一蔬果販售的香菜,檢出殺蟲劑撲滅松(Fenitrothion)0.02ppm(標準0.01ppm以下)。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合格產品經追查來源均屬外縣市,已分別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及花蓮縣衛生局依法處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產品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則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
臺北市衛生局指出,市面抽驗屬終端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並在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農藥殘留問題。販售業者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同時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目的。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或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