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找工作不容易,遇到奇葩條件更崩潰!大陸廣東廣州一名女子上網爆料,稱求職時被公司HR告知有跑步文化,要求員工每月至少累計晨跑20天,每次不得少於3公里,且工作日需在8點半上班前完成,自知「辦不到」當下婉拒面試。
大陸一女子稱求職時被公司HR告知要求員工每月至少累計晨跑20天,每次不得少於3公里。(示意圖/pixabay)
據《搜狐千里眼》報導,該名女子曬出對話截圖,HR告知該公司的跑步文化是需要打卡的。每月至少累計晨跑20天,每次3公里,工作日需要在上班前完成,休息日需要在上午10點前完成。
該名女子曬出對話截圖,HR告知該公司的跑步文化是需要打卡。(圖/翻攝自搜狐千里眼)
當事女子表示,她應徵的一家教育公司,工作是新媒體內容運營,據招聘內容顯示工資7千到1萬元人民幣(約3.1-4.4萬元新台幣)。她認為晨跑規定很奇葩,正常上班時間是8點半。就算是休息日,跑步打卡也要在上午10點前完成,意味著不能睡懶覺,「很耽誤休息時間,不能理解這種文化」。
對此,網友反應不一,有人認為「老闆應該以身作則跑個雙倍」、「占用員工休息時間,太離譜」,但也有人表示「如果工作不累,倒是挺不錯3km不遠」、「人家提前和你說明,好過那些忽悠你去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