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是誰的錯?沈政男批:食藥署標準根本胡亂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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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昨27)日召開苯駢芘超標事件說明會,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指出此次致癌油事件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採用歐盟苯駢芘標準卻未建立配套的落實規範,包括熱損粒比例標準過寬,以及煉油製程未強制使用活性碳處理。

衛福部食藥署昨(27)日召開記者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左三)、衛福部長石崇良(左二)、食藥署長姜至剛(左四)說明中聯油品事件調查結果。(圖/報系資料照)

沈政男指出,食藥署公布的圖表顯示,熱損粒比例越高,越有可能產生超標苯駢芘,但兩者相關性並不顯著,食藥署亦未提供統計相關性的計算結果。他進一步質疑,即便相關性存在,圖表中絕大多數批次的熱損粒比例並未超過原本0.5%的上限,食藥署將苯駢芘超標歸因於業者私自將標準調高至5.0%,說法難以成立。

沈政男指出,原本0.5%的熱損粒比例標準本身就不夠嚴格。從食藥署公布的圖表可見,部分熱損粒比例僅0.2%至0.3%的大豆所製成的油品,同樣驗出苯駢芘超標。相較之下,美國大豆的熱損粒比例低於0.1%,因此未出現超標情形。他直指0.5%的標準「根本就是胡亂訂的」,訂定過程過於草率。

在製程規範方面,沈政男指出,食藥署雖說明中聯的水合脫膠、白土脫色過程在四到六月不符合品管要求,但食藥署同時承認這些製程降低苯駢芘的能力有限,必須採用活性碳才能有效去除。他質疑,台灣從未規定煉油廠必須使用活性碳處理,若當初有此規定,超標問題根本不會發生。

沈政男指出,食藥署公布的圖表顯示,熱損粒比例越高,越有可能產生超標苯駢芘,但兩者相關性並不顯著。(圖/食藥署)

沈政男提及,歐盟的沙拉油煉油廠在處理高風險原料時,會要求白土混合活性碳,以有效去除苯駢芘。他表示,台灣採用了歐盟的苯駢芘含量標準,卻未同步訂出落實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更嚴格的熱損粒比例上限,以及高風險原料必須加入活性碳處理的規定。他並質疑,這些技術層面的規範,是否為地方主管機關所能理解、制定與稽查,並點名食藥署官員石崇源與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恐怕都是第一次聽到吧」。

沈政男表示,將苯駢芘超標問題歸咎於地方未進行檢驗,說法難以服眾,並直指中央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出了事以後就推給地方與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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