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妻下海賺學費!「 恩客名冊」被抓包離婚 恢單後被判得幫忙付錢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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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幫忙付兒女成年前的扶養費!新竹縣有位在攻讀碩士的人妻,因為老公不幫忙負擔學費,還要她負責養兒女的托育費,只好下海去賺,最後「恩客名冊」被老公發現,遭訴請離婚判准。

該位人妻兼差賣春被老公發現,訴請離婚判准。(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新竹地院的判決書資料,這位張姓人妻表示為了要減輕念研究所的學費,跟2名孩子托育費的經濟負擔,下海賣春,後來被陳姓丈夫發現「恩客名冊」,上頭還有記載「工程PM Brian 5千加1千」等字樣,陳男發覺妻子兼差賣春,憤而訴請離婚,也要求對方支付孩子的扶養費,法院最後判准離婚。

不過張女離婚後仍被前夫提告,陳男主張,2人在2021年協議離婚,他念在前妻還在攻讀碩士,經濟狀況不穩定,於是同意妻子不用負擔兒女的扶養費,但沒想到前妻仍在兼差賣春,還有錢去做醫美,更是買了新房跟新車,「顯見每月收入至少20萬,年收入至少超過上百萬,明顯有負擔2名子女扶養費的財力」,故訴請法院判張女應在子女們成年前每月給付各1萬5千元的扶養費。

張女出庭時辯解,離婚後沒有再繼續兼差賣春,只有當研究助理,新房跟新車是為了子女才咬牙硬買下,而且離婚後前夫的父親還經常以她去兼差為由騷擾,要求法院駁回前夫的請求,最後法官審閱陳男提出的張女line上的「記帳紀錄」中「工程PM Brian 5千加1千、資訊業務 天蠍 4千加1千…」認定雖有人名及數字,但語意不明,難以認定這就是張女有從事性工作的記帳紀錄,不過最後仍判決張女得負擔子女的扶養費,只是金額略減為每月給付兒女各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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