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一間餐廳發生食客用餐後身體不適,住院治療5天。衛生局21日公布檢體報告,與患者檢體同樣檢出沙門氏菌,依法開罰店家6萬元、勒令停業3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張姓女大生和男友11日至該餐廳用餐後,隔天開始上吐下瀉30次、血便、脫水以及失去排尿功能,2人住院治療5天後才好轉。醫院14日將這對情侶疑似食物中毒的情況,通報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獲報後當天即派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業者同日也自主停業執行作業場所清消。
經查,該餐廳冰箱溫度未定期監控並紀錄、從業人員未定期接受體檢、食(材)品未妥善包覆並離地放置、牆壁不潔等缺失,衛生局責令業者限期改正相關缺失。後續衛生局暫無接獲相關通報,將持續掌握通報情形。
同時稽查人員也採集共同攝食食品、環境、廚工和民眾等檢體計12件,21日在滑蛋蝦仁飯檢出沙門氏桿菌,與醫院17日在患者檢體中檢測相同。衛生局確認為同一病原後,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同法第41條、44條、49條規定,處6萬元新台幣罰鍰、勒令店家停業3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也提到,有關業者使用蛋品,初步釐清係使用國產殼蛋,衛生局將進一步溯源釐清。另外,沙門氏菌耐熱性低,衛生局提醒民眾,烹煮食材應充分加熱並儘早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