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上廁所沒衛生紙該怎麼辦?大陸湖北近日一名29歲女子遇到了上述情況,她選擇撥打110求助但遭拒。而後她到警局投訴,員警不滿怒斥該行為浪費警力的影片遭到女子PO網公審。
陸媒《零度時評》報導,女子因求助遭拒,於是闖進警方辦案區遭到驅離,與員警發生爭執。網傳影片畫面顯示,一名男員警手指女生,怒斥「妳報警,我也不會阻礙妳!但該說的話我都不清楚,這裡全程錄音錄影,妳去信訪也好,妳去告誰也好,妳打120也罷,這是妳的權利,沒有一個人攔著妳,但是第一是,妳不要擾到我們的公共秩序!」
女子回應,「我說了,我沒有紙巾了!」警員一聽怒了,「妳沒有紙巾算什麼事啊?妳沒有紙巾跟警員什麼關係啊?跟警員有什麼關係?我問妳,妳沒有紙巾關警員什麼事?誰有這個義務給妳紙巾?」、「妳29歲了,妳是小孩子嗎?29歲找警員要紙,進警員的辦案區?誰同意了,誰讓妳進去!」、「妳還好意思打110報警?」。
女子帶著哭腔稱,「我就要報!」警員又說到,「妳還好意思打110報警,妳打多少110的,嚴重的警力!再一個,妳說警員打妳,如果事實證明警員沒有打妳!我告妳誣告!」、「哭沒有用!」。女子連忙解釋,「你剛才把我這裡搞疼了!」崩潰朝警員怒吼,「你告我啊!」
據悉,原始影片目前已被女子刪除,但相關片段已在網路上廣傳引起熱議,有網友表示,「不是說有困難找警察嗎?如果人生地不熟,周圍沒有親朋好友,不報警怎麽辦?」但也有人支持警方認為「這次真不能怪民警,29歲了,又不是小孩子,這點小事還打110要紙,確實是浪費警力」、「居然好意思發視頻,這就可以理解為什麽好意思找警察送紙了」。
對此,律師「安律說法」分析指,雖然「有困難找警察」這句話家喻戶曉,但警察並不是萬能的。據大陸《人民警察法》第6條人民警察職責規定,女子因上廁所沒帶衛生紙,民警不給予幫助並無不當。
對於女子的行為,女子報警遭拒後,若對民警行為不滿,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甚至於就民警的不作為行為提起覆議或行政訴訟。但女子沒有依法維權,而是擅自闖進警方辦案區,屬於典型的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經警方警告後,仍然不予糾正,警方依法可以採適當強制措施,事後還可以依法對女子進行處罰。